首先我要引入一段我看的騰訊推薦的博客日誌:《一個母親為了自己13歲的女兒提出要為災區賺錢,而來氣把女兒活活打死!》
看了這則新聞,看到那天真的女孩的照片我感覺不是滋味……切齒這樣的母親!
捐不捐款,是你的自由,不支持女兒捐款,你可以好聲好氣說明理由,你可以說你生活也困難,或者說你自私,或者說說別的……你是大人了,用得著跟小孩子來氣嗎,還用木棍活生生把她打死了,我相信這是誤殺,人一來氣,一激動,什麼事都可以做到出來,但是,無論你素質有多麼的底下,生活壓力有多麼的大,脾氣有多麼的暴躁,但你是大人啊,頂多就是有你的手來一下就算了……(原則上我反對這樣做!)
我想说的是,每个人在受刺激后,都可能会做出失常的事,但是,我们都是有脑子的人,在你做出过激或者过份的动作前的一霎那,你需要冷静,冷静,要适可而止!否则,悲剧就如这位可怜的女孩!
新闻的内容是:”小芳今年13岁,是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地到步行街一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5月18日下午,小华的班主任号召同学们捐出零花钱。次日中午小芳放学回到家后,再次跟母亲苏卿提到捐钱的事。苏卿当即对小芳厉声训斥,并不顾小芳的辩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对其进行持续殴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体大面积青紫,体表广泛性皮下出血(面积约25%),最终没了声息。当日晚上6时许,小芳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且不说这个新闻是真是假,却不问为什么时隔几月才发布关于这样的新闻,且不想为什么他不说这是从哪里来的新闻,且当作这是真实,姑且可信的吧。那我也来说说,唠唠。
首先且不问原由,也无论什么样的原由,打孩子都是不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小的时候就有了,难道只有13岁孩子的母亲会不知道?咱就算她不知道,那也是不对的。但是我绝对相信这个母亲绝对是失手打死自己的孩子的。那是亲生的啊,说不心疼,那是假的,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孩子,但是我相信大多数还是有父母的,孩子先不说,就说大人吧,谁不知道父母操劳半生为了啥呢。对,是误杀,那位博主说的对,我也这样相信着。
再说说这个我们姑且信以为真的新闻呢,这个报导我觉得它本身就是出现问题的,因为它把所有的矛头都推向了很可能还在悲伤中无法走出失手打死自己女儿的痛苦中的母亲。如果真的这样的新闻是真实的,那么我先说说觉得这个报导新闻的记者是可耻的。我们都是大小时候过来的,谁没上过学,改革开放以前我不知道,但是我绝对相信80后以后的孩子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为了救助某某灾区或者已经失学了的山里的娃儿们,我们要捐衣捐物加捐钱。然后为了学校或班级的整体“荣誉感”每人必须捐款几元,捐衣几件,捐书几本,以表现班级或学校对社会各级领导的号召的积极回应,我记得我还小学那会儿,一次捐款,至少一个人2块钱,基本上等于我4天的零花钱。如果本身就有积攒习惯的小朋友来说,可能并非难事,但是小孩子自主说攒钱的有几个人?我真的很好奇,反正当时我们班就没有。
说汶川地震,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地震开始不久我便知道了,也积极的投入到的捐款者的行列里,我实在是晕血,捐血实在是不成了,我选择了捐款,钱来的最实在。五一去沈阳耍了一遭,本就没什么钱的我,一次一次的捐款终于化整为“零”了。过了快一个星期了,单位组织捐款,你说我是捐是不捐?此时的我口袋里就50元了,还有半个月要活呢,咋整?为了这死不要脸的脸,我终于鼓起勇气借钱去捐了……
这孩子也是,积极的捐款是好的,是善心的,结果到了学校还要组织捐的时候,还要再捐一次,如果你说你已经捐过了,那么无论是班级的同学还是老师搞不好都认为你是在撒谎,再者为了班级,为了学校的荣誉,你即使捐过了,也要再学校再捐一次。
养过孩子,和还在养的家长其实都知道,养个孩子比买房子还难,先不论思想道德上的教育(我们今天就说钱的问题)一个孩子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这个班那个班,这个费那个费的海了去了。现在年轻的父母,如果没有父母的帮助,自己买房子贷款,还要供孩子读书,那是除非抢劫并成功并法律不与追究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事情。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家庭的“内助”有哪一分钱不是精打细算,从手指缝里扣出来的?舍不得吃穿剩下来的?
没有耐心的告诉孩子,没有耐心的听孩子说出自己的理由和原因的她的不对,可是一个被社会快要折磨发疯的母亲,你又让她如何冷静?看到700多条的评论大多数都在指责这个母亲的时候,我同情那个母亲,我憎恨那个记者,还有忠告一些我们还在享受着幸福的一些网友们,如果你无论任何责骂这位母亲,也换不会孩子的命,却加重了他们一家人本就很沉重的精神负担。那个时候,你还是那个仗义直言的英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