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撞翻变道车,是维护路权还是漠视生命?
QUOTE:在東莞,一輛藍色大眾因強行變道被一輛比亞迪撞翻,交警認定大眾違法變道負全責。比亞迪車主稱“只要對方全責就去撞”,面對採訪更表示自己是在維護路權,有評論稱其做法不尊重生命。 首先對於這樣的事情產生爭議,在我看來就是一群在家憋悶的,無聊的,無知網友翻出來挑事的! 比亞迪車主真的錯了嗎?都說強行變道不對,但是面對生命應該忍讓,可天知道比亞迪的後面是什麼車,有沒有車,小型車還是大型車,為了前車的強行變道如果造成了後車無法挽回的事故,怎麼辦呢?又是誰不尊重了誰的生命呢?如果非要提高到尊重生命的高度上,那麼我覺得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讓自己活著才可能考慮其他(當然,這麼說從某種程度上是偏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