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姥姥家過年,難得除夕在姥姥家過的,見到姥姥之後,姥姥的第一句提起的居然是說她是個好孩子。
記得小年那天,我父親發了一次莫名的大火,說我因為分手而怪他。天曉得他從哪里聽到的這個超級八卦大新聞。說實在的,說來我也不是怪,更多的只是無奈,我有權選擇我的女友,甚至有權讓人選擇是否是人家的男友,但是我卻是沒有權利選擇我的父母和家庭環境的。沒辦法,我無奈,我沒的選擇,說責怪,談不上,算是命吧。
自從和我從西安回來,也算是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從如果分割兩地可能分手,從說捨不得分手,到後來的毅然決然地爽快的一刀兩斷,到後來很自然的說其實並不想和我結婚。然而前後的性情大變,只是因為她回過家兩次。很有理由相信,如果說造成我們分手的原因,絕對不單單是因為我的父母。雖然她矢口否認有這樣的事,都是她自己的決定,但是這樣的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但是說這些不是為了責怪誰,只是想說說我的無奈,發發牢騷罷了。
初一那晚又一次提到了,不單單是我姥姥,還有我的二舅,說她好,或是說不贊同我和她在一起。其實這些對我來說重要嗎?僅僅為了他們的不贊同,為了所謂的規矩和傳統,讓兩個原本可能在一起的人分開在遼河兩邊,終死不相往來。說到鬱悶指出,很有想哭的衝動,可是咱是爺們,爺們是不能哭的,所以緊緊的咬著牙齦,強忍著。
其實話說回來,誰不想找一個可以和自己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鬧,一起吵架的人呢?誰又不想找一個可以一起度過現實窘境一起感受生活甘甜的那麼一個人。孰人可知物欲的滿足後,你的生活就是孑然的快樂,又有孰人可知貧賤夫妻真的是事事皆哀嗎?不盡然吧。
我無意說服誰去相信我的理論,我更無意去責怪感情中的孰是孰非。只是作為一個年復一年,日漸滄桑的光棍男人年前年後的感懷一下不堪重負的心靈瑣事。
缘来缘去,缘分未到啊!
往后的日子还是要过滴。
斯人已去,就于心中留个影,
故人不识,未必幸福降与身。
我理解你,因为我也有过相同的心情。
说句公道话,家庭环境的因素是有的,性格问题的因素是存在的,双方父母或许也存在很多因素,既然没有在一起就只能说你们有缘无份。
叹口气
哎……